|  | 网站首页 | 美容与保健频道 | 家用电器频道 | 家居装修 | 
您现在的位置: Live资讯中心 >> 家居装修 >> 法规案例 >> 装饰法规 >> 文章正文
专 题 栏 目
栏 目 导 航
相 关 文 章
宁波市三区乡镇单位自建房办证条件新规定           
宁波市三区乡镇单位自建房办证条件新规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9-24

        从11月1日起,老三区乡镇内单位自建房屋申领产权证,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家居装修栏目导航
    网站频道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