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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协发布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 警惕装修危害           
广西消协发布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 警惕装修危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6-9-24

    

  3月11日,针对目前装修市场存在部分装饰公司为招揽客户,经常以打折等手段为诱饵,欺骗消费者与其签订装修、装饰合同,然后用假冒伪劣、有损人体健康的装饰材料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问题,广西消费者协会发布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警惕装修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消费者在购买装饰建材时,要选购绿色环保产品。家庭装修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要认真考察装修公司是否具有装修资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时要加上居室空气质量条款,一旦装修后出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易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入住前最好请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符合质量标准方可放心入住。

  一些新开业的商业场所,不仅环保建材用得少,就连基本的通风换气都省了;更有甚者,装修尚未全部竣工,就仓促开门纳客。因此,广大消费者对一些装修尚未完全结束或刚刚装修结束的商场、店堂,不要随意出入。同时告诫经营者,公共场所装修要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达标后,再开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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