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弱化的原因有哪些 | 2007-07-13 |
| 造成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弱化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实力不足,或重效益、轻保护; 二是劳动力市场 供大于求,买方市场的形成导致了用工上的不规范;
三是法律…… |
 | 《职业病防法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规定 | 2007-07-13 |
|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六十八条 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 |
 | 如何安排对未成年工的身体检查 | 2007-07-13 |
|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 |
 | 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 | 2007-07-13 |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
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 |
 |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 2007-07-13 |
| 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 |
 | 什么是童工 | 2007-07-13 |
|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 |
 | 我国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如何 | 2007-07-13 |
| 目前,我国职工生育待遇有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和管理。其法律依据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其适用范围包括我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女职工。相关待遇标准,…… |
 | 女职工怀孕流产、分娩以及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按什么待遇处理… | 2007-07-13 |
|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1988年9月4日)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 |
 |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情况,如何规定产假和待遇 | 2007-07-13 |
| 根据1988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 |
 | 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厂方是否有权开除 | 2007-07-13 |
|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超计划生育的夫妇给予适当的经济制裁或必要的政纪、党纪处分,是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必要措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应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把工作做在计划外怀孕、生育之前,晓之以政策,促其及时取补救措施;对…… |
 | 对违反生育保险办法的如何处理 | 2007-07-13 |
| (1)企业必须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纳的,按月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 育保险基金。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时进行调整。
(2)企业虚报、冒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追回全部虚领、冒领金额 ,并由劳…… |
 | 女职工产前检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如何理解? | 2007-07-13 |
| 据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履行登记的孕妇,均应实施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
(1)由开始妊娠至第6月末,每月检查1次。
(2)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2次。
…… |
 | 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2007-07-13 |
| 劳动部1994年12月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 医疗费做出了规定,即“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 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 |
 |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 2007-07-13 |
|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的各项物质待遇,包括产假、工资待遇、接生费用和其他补助等。主要包括:
(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 |
 | 已怀孕的女职工,自行离开有毒工作岗位被解聘,怎么办 | 2007-07-13 |
|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6条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他化合物、苯、苯胺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属于怀孕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已怀孕的妇女吸入过多有毒气体,妊娠中毒症的发病率较高,也容…… |
 | 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 | 2007-07-13 |
| 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 |
 | 女职工保健知多少 | 2007-07-13 |
| 女职工保健是国家为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提高民族素质,根据女性生理和职业特点,采取的以预防为主的保健措施。各单位的医疗卫生部门应负责本单位女职工保健工作。女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厂矿应设兼…… |
 | 公司可以降低“三期”女职工工资以求节约开支吗 | 2007-07-13 |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说: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这里的基本工资是指按规定的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发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并不是我们实际生活中所谓的基本工资的概念。所以在“三期”内约定好的薪水是不能降低…… |
 | 企业经济性裁员,女职工孕期内能被裁吗 | 2007-07-13 |
| 根据国家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正是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 |
 | 《集体合同规定》对女职工特殊保护 | 2007-07-13 |
|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目前,集体合同覆盖我国近亿名职工,我国已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8.3万份,覆盖职工3330多万人;单个企业签订集体合同30.9万份,覆盖职工6168万人。 规定对集体协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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