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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草案:南京严禁阳台改卫生间           
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草案:南京严禁阳台改卫生间
佚名 不详 2007-9-24

    昨日,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二审。条例草案对于装修中大拆大改的行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有信表示,对于动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直接涉及建筑安全,草案中只是要求“发包人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但对于设计方案的由谁把关没有明确规定。在二审中将就此加入“把关”环节。在条例中增加“要求发包人报送审图机构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图机构审查的,不得施工。”

  偷偷摸摸把承重墙拆了,这是装修中的最大安全隐患,草案二审修改中要求“住宅装修拆改从严”,明确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核,不得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等。针对不少居民喜欢私改阳台用途,造成很多问题。草案中特别增设了一项禁止性规定,即不得将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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