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几天,个人住房的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都下调了,我去年5月份在建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能马上享受到新的利率?
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商业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开始下调。商业贷款三至五年由原来的6.03%调整为5.58%,五年以上由6.21%下调为5.76%;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由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4.59%下调为4.05%。
据了解,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计、结息规则不变,即在2月21日起签约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此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到明年1月1日再予调整。此规定看似对贷款者不太公正,其实不然,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央行提高贷款利率,银行也会从第二年的1月1日才开始调整实施新的利率标准。
利率仅仅下调了0.5%左右,但却给购房者带来了实惠。贷款金额20万元,还款期为10年的商业贷款,降息后可以减少利息负担6381.6元,同样的公积金贷款,可减少利息负担6216元。(汤一原)
稿源: 北京日报 编辑: 杨怡[1]
